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闽教学〔2015〕37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18〕5号)、《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福大学〔2014〕39号)文件精神以及《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要求,经我院评审委员会评定,拟向学校推荐以下8位同学参评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周文康,吴菁敏,连浩琼,钱林,谢思美,林静洁,郑春灵,王耀伟。
公示时间: 2018年9月26日至9月28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电话:22866285(学工办)。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