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9日,福州大学法学院赴泉州鲤城“扫黑除恶正新风,阳光载法暖人心”实践队来到鲤城区人民法院,参加执行庭活动。本次执行行动共出动警车5辆,执行干警近20名。
执行法官向实践队队员们介绍,鲤城区人民法院每日均有执行任务,且每周进行一次大型执行行动。受执行法官的培训指导后,实践队队员们兵分四路,加入送看分队、执行分队、送达分队、调解分队,前往不同目的地协助干警完成行动。
送看分队前往火车站,与派出所交接工作,将已被拘留的被执行人送往医院进行体检,在确认被执行人身体健康后,将其送至看守所。队员们了解到,目前法院执行过程已实现了与动车站联网行动,通过与酒店开房登记系统合作等高效便捷的手段获取信息,控制被执行人。
执行分队来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完成因借贷纠纷所申请的强制执行任务。在协助执行过程中,实践队成员们发现,被执行人往往采取摘掉门牌号甚至在住所门前安装监控等手段逃避抓捕
送达分队前往鲤城区树兜村、顺兴巷等被告人住所所在地送达传票,告知其应依照传票上记载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调解分队前往书亭社区对外地法院移交的借贷案件进行调解,实践队队员运用所学法律,用闽南方言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成功说服其就还款事项达成合意。
执行行动结束后,各组实践队队员集中于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交流感受,队员们认识到司法实践中的确客观存在着“执行难”问题,也感慨于执行干警不辞辛苦、文明执法的法治精神。
(查封不动产)
(查询房产信息)
文/黄丹妮、赵笛凯 图/范文凤 核稿人/范文风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