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 发布时间]: 2007-12-27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上级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

凡报考我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且初试成绩符合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本次复试。

二、复试内容与方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环境法基础理论)、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专业课测试采用笔式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小时。

·综合素质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专业课笔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8年1月6日上午8:30——9:30开始

·面试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文科楼312室

●综合素质和外语听力、口语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08年1月6日上午10:00开始

·笔试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文科楼312室

四、复试要求及评分标准(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30%)

●笔试为闭卷,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以及考察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笔试成绩占80分。

●面试采用口试方式, 由复试小组进行面试,现场予以评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占45分,外语听力、口语成绩占25分。面试成绩共70分。复试小组根据规定评定出考生的面试成绩,报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复试小组秘书要做好复试工作记录,保留备查。

五、复试成绩汇总与公布

复试结束后,由教学办进行复试成绩汇总,最终计算出复试考生总成绩。在复试结束后的两日内在法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排名,在公布后五日内接受考生的复议申请。

六、其他有关事宜

●参加复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经审查确认方可参加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专业课考试费80元|门和复试费30元|人,用于课程考试及综合面试的考务工作。

●其他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福州大学研究生处主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