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持以下材料到法学院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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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30元复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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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应持学生证)、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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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有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硕士学位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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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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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此表格考生必须亲笔填写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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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还要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不用提交,考生自己留着体检时用)
体检时间:2007.4.16、17两天,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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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信封上填写通讯地地址和联系电话(寄录取通知书用)。
关于复试的具体事项:
一、复试报到:报到时间:2007..4.15下午3:00
报到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文科楼220室
二、复试时间、地点:专业课及专业外语笔试时间:2007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文科楼模拟法庭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时间:2007年4月16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文科楼模拟法庭
三、复试内容及标准:复试内容构成如下: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外语测试及申请材料评价。
复试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60分,专业外语笔试30分,综合素质面试60分。
四、复试方式:专业课测试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专业英语测试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个考生约20分钟
五、复试要求和评分方式:
笔试为闭卷按试卷要求进行,面试按面试试题要求进行,每个学生的面试时间约20分钟,复试小组将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小组的5名成员应现场予以评分『评分时需综合考虑考生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学习(工作)中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等材料的评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考生面试最后成绩为其他三名成员所给的分数的平均分。
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进行排名。并在复试结束后两天内在本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并在公布后五天内接受考生的复议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电话:0591-22866284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0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