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

[ 发布时间]: 2010-04-24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5月7日 上午8:00---11:00

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子兴北楼四楼法硕中心

注意:请按指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向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学办请假,逾期半个月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须查验的材料

查验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通知书可以当场领取)。

 

三、报到时须缴的材料

1、法律硕士学费(人民币15000元)之汇款凭证原件

法律硕士学费分两次交纳,这次报到时须交纳人民币15000元。请学员直接到工商银行各网点对公柜台将款项汇至福州大学在工商银行的帐户(户名:福州大学,帐号:1402 0134 0900 8800 551, 开户银行:福州市工商银行凤凰支行),异地只需到任何有对公柜台的工商银行即可汇款,缴款单应详细填写缴款学员姓名、专业信息等,注明“法学院2008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姓名”,学员在5月6日之前办理完成以上汇款缴费手续,报到时直接提交汇款凭证原件。

法律硕士学费第二次学费将在2010年10月1日之前收取,到时亦是汇款至指定的帐户。

2、两张一寸的照片

3、当场领取和填写《福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粘贴照片。填写后当时上缴。

 

四、报到领取的材料

1、一卡通

2、校徽

3、《课程表》

4、《学生手册》

5、《培养方案》

6、《研究生个人信息及个人培养计划录入指南》

 

五、开学典礼

2009年5月7日上午11:00,将在法硕中心举行开学典礼。

 

 

法律硕士教学办联系电话87892563、87892562

 

 

福州大学法硕中心教学办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