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实践环节”成绩评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1-03-22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关于法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实践环节”成绩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2009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现将法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实践环节”成绩评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学术活动”的成绩评定

福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由学生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每次填写一份,由辅导员在“活动主持人”栏签名以确认其出勤情况,然后,由导师审阅“学术活动内容摘要”后签名。最后,导师依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情况给予成绩评定(按合格、不合格两级制评定),并将所带硕士生成绩汇总在《福州大学研究生成绩登记表(学术活动)》中,签名后交研究生教学办。

2. “实践环节”的成绩评定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由学生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参加实践内容,由导师审阅、评定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级制评定)并签名。导师将所带硕士生成绩汇总在《福州大学研究生成绩登记表(实践环节)》中,签名后交研究生教学办。

3. 各专业2009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上述各种表格可从学院网下载,下载路径:福州大学法学院→ 资料下载 →教学表格→法学硕士“学术活动”及“实践环节”相关表格

4.请各位导师于本学期末 前将上述全部表格交研究生教学办。

谢谢配合!

 

 

法学院法学研究生教学办

二0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