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1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即将展开,从今年起,该项工作全部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通知申请2011年春季送审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在11月10日前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论文送审申请。在提交送审申请前需完成发表论文登记并向各培养单位提交发表论文的纸质证明材料(封面统一使用管理系统中打印出的《学位论文送审材料封面》,无发表论文要求的单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干事、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送审资格的网上审核,并向研究生院上交有发表论文的纸质证明材料。研究生院复核通过后方可送审学位论文。
二、今年起所有送审学位论文都应严格按照盲审论文的格式打印装订。有关培养单位于12月1日前向研究生院上交本学期送审的校级盲审论文。院级盲审论文由学院负责组织送审。
三、送审通过者参加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四、研究生通过答辩后,需根据送审专家意见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再做认真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论文作为存档论文,毕业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研究生院。此存档论文将作为国家以及省有关部门对各学位点进行培养质量抽查和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学位论文质量的问责制。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激励和监控机制,促进学位论文质量的提升,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1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