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2011年春季法律硕士和高校教师论文送审和答辩工作的安排

[ 发布时间]: 2010-10-20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1年春季法律硕士和高校教师论文送审和答辩工作的安排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具体安排如下:

1、请07级及之前在职法硕和07级及之前高校的同学用自己的用户名登录到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上,把开题报告发表论文登记登录到系统上,提交审核后,学生催请导师在10月28日之前审核完毕,教学办在10月29日审核。备注:开题报告填写说明:审核小组组长填写自己的导师,论文类型一般填写综合类型,论文选题来源一般填写其他,其他内容按照实际进行填写;发表论文登记填写说明:填写0或者无,无发表论文者无须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2、请需要论文送审的同学10月30日起用自己的用户名登录到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上,填写《论文送审申请》。教学干事在11月4日下午五点开始审核;11月5日10点后学生催请导师审核,导师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学位点负责人审核时间为11月17日—18日;学院领导审核时间为11月19日,并于当天结束学院论文送审申请的审核工作。学员可以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系统上查看审核情况。学员一定要在每个审核结束时间后查看审核的情况是否通过,如有疑问可以联系相关人员。

3、请本次在系统上通过论文送审申请的学员,121之前把两本按照盲审格式装订的论文和一本非盲审装订的论文送交到教学办,逾期未上交论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的论文送审。

4、送审通过的学员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预计答辩时间为2011年3月份。

5、研究生通过答辩后,需根据送审专家意见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再做认真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论文作为存档论文,毕业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研究生院。此存档论文将作为国家以及省有关部门对各学位点进行培养质量抽查和评估的重要依据。

 

友情提醒:

(1)按照学校规定论文送审时学分没有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费没有交清不能进行论文送审。

(2)请学员登陆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后认真阅读《学生使用说明》。按照操作要求和法律硕士教学办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的工作。

(3)本次论文没有送审的学员,顺延到2011年3、4月份提出申请。2005级在职法硕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是最后一次送审的机会。

(4)请学员在论文送审期间至少半月一次登录研究生院管理系统,查看学位论文相关信息。

(5)现登陆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不需要使用vpn,校外网可以直接登陆。

 

 

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学办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