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2-01-11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一、为规范《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填写,特通知以下事项,请严格执行。

1、统一使用《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格式,其中,表格部分的格式不得改变,表格之后的文字部分可根据填写内容多少顺延每一标题的位置。

2、《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格式既定的纸张规格、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不得改变。

3、《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中的原文字字体、大小、加粗等格式均不得改变。

4、填写的文字一律使用小四号、不加粗、宋体字,单倍行距。

5、开题报告的主题和内容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上交的报告要有导师或审核小组的开题意见和结论,须填写具体审核内容后方可上交,不能只写“同意”;另外,开题报告中参考文献最低不能少于30篇(包括3个以上的外文参考文献),并在开题报告正文中标明出处。

6、开题报告应根据要求一一展开,详细说明。一至四部分不少于3000字。论文提纲应做为附件,附在开题报告之后。

二、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提交程序

1、请学生在开题报告会结束后,按审核小组的意见尽快做好修改。

2、请登录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上——提交《开题报告》。(注意:在开题结论录入之前可以多次修改、覆盖已上传的开题报告,开题结论录入之后将无法修改内容。所以请同学们慎重,应在确认所有上传内容后再录入开题结论。)

3、具体操作按照系统上提示的要求去做。(注意:审核小组组长填写自己的导师,论文类型一般填写综合类型,论文选题来源一般填写其他,其他内容按照实际进行填写。)

4、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后,须催请导师及时在系统上审核《开题报告》。

5、请同学密切关注《开题报告》的审核进程,未按时提交或未通过审核的,按学校文件规定学位论文送审需顺延半年。

6、研究生教学办将在2012年3月25日在系统上审核《开题报告》。

7、纸质版的开题报告一式三份,开题报告会后交专业负责同学汇总后统一交到教学办。

特此通知。

                                          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