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原理》-陈应珍副教授

[ 发布时间]: 2015-08-24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陈应珍:福州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2001年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硕士学位,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学、行政法学。

《宪法学原理》课程介绍

《宪法学原理》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本课程以宪法的价值与事实关系的分析为出发点,以宪法文本、宪法制度、宪法实践的分析为基本框架,以原理的比较为基本研究方法,较系统地探讨宪法学的基本命题与面临的课题。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宪法学基本原理、基本人权与国家机构三大部分。宪法学基本原理主要涉及宪法与宪政的概念、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宪权、宪法修改与宪法解释、宪法保障等宪法学中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与基本理论;基本人权部分主要对基本权利的范畴、类型及有代表性的判例或事例进行分析和介绍;国家机构部分旨在对现代宪法框架内的政权组织体系进行理论与实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