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本理论》-华燕副教授

[ 发布时间]: 2015-08-24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华燕,女,江西万年人,1978年出生,法学博士、副教授;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专家会审”机制专家库成员,兼职律师。

华燕老师先后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目前为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工作站在职研究人员;主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兴趣集中于公法原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在《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行政法学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

《行政法基本理论》课程简介

行政法学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体系重要的基础性组成部分。相较于其它部门法学,行政法学课程内容抽象繁杂,学习难度较大。

 

本课程以原理与实例相结合的方式,讲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梳理行政法基本理论的渊源流转,并结合实务动向介绍行政法学前沿问题。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深入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及相关法律制度,训练运用行政法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行政法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共54学时,分为五个专题,即绪论篇、原则篇、主体篇、行为篇及程序篇。课堂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主,辅之以学生讨论。 课程结束时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占80%,另20%以平时上课出勤率及课堂参与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