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家黁:福建永泰人。男,汉族,1971年6月26日出生。
1989年9月-1993年7月,福建师范大学就学,本科生。
1993年9月-1996年7月,厦门大学就学,硕士研究生。
1996年8月-1999年4月,福州大学人文社科系助教。
1999年6月-2005年4月,福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2005年5月-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律师。
主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房地产法等法学本科课程,主讲行政法专题、行政诉讼法原理等硕士研究生课程。福建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在《国际贸易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福建论坛》、《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参与《房地产法》、《律师与公证》等法学本科、法律硕士教科书撰写。
1996年7月-1999年12月福州合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9年12月-2002年5月福建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2年6月-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担任律师期间,本人代理多起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为多名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行政诉讼法原理》课程简介
本课程总学时:36学时
课程编号:019168003
授课方式:面试与讨论
教学方法:讨论与讲授、案例分析法
课程学习目的及培养目标:
通过《行政法诉讼原理》学习,了解并掌握行政诉讼法基本原理及相关法律制度,训练运用行政诉讼法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行政法实际问题的能力。本课程教学共分八个专题进行,具体如下:
专题一、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概述专题(一)
专题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概述专题(二)
专题三、行政诉权、行政诉讼类型研究专题
专题四、行政诉讼标的研究专题
专题五、行政诉讼原告、被告资格、第三人研究专题
专题六、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专题
专题七、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研究专题
专题八、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程序研究专题
专题九、 第九章 行政公益诉讼研究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