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文副教授简介
郑旭文,福建省福州人,副教授,福建省法学会社会法学会理事。自2003年至今任教于福州大学法学院,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为美国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Law School访问学者。在国内重要中文期刊上发表有关国际法、法律史、基础理论等主题的二十多篇研究论文,并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省部级、教育厅及校级等十余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参编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等教材。曾荣获校优秀教师称号和第12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二等奖。
外国法制史课程简介
外国法制史,概括而言就是研究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国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一门科学。 作为一门课程和学科,《外国法制史》的对象和范围包括立法的历史、执法的历史、法的作用的历史以及法的发展演变规律四大部分内容;从时间跨度上包括古代法制、中世纪法制和近现代法制三大部分内容;从地域范畴上包括东方法制和西方法制历史两大部分内容。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霍姆斯大法官曾言:“对法律的理性研究……很大程度上,是对历史的研究”,这正是《外国法制史》课程设置的价值所在。了解当代世界主要的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趋势, 培养良好的法制意识,拓宽法学视野,提高法律素养,一方面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借鉴和移植外国优秀的法律制度和有益的法律经验;另一方面也将对其他部门法学的学习奠定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