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朱圆副教授

[ 发布时间]: 2015-08-24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朱圆,女,200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即进入福州大学法学院工作。2011年获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2012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间先后在美国爱荷华大学和艾默里大学访学。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法、证券法和信托法。朱圆能够熟练运用英语开展科研工作,在《中外法学》、《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若干篇,专著《美国公司治理机制晚近发展》于2010年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公司法》课程简介

 

公司在当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巨大影响力使其成为法律关注的焦点之一,在美国法学院,仅以公司为中心的课程就有《商事组织法》、《公司法》、《公司财务》、《公司治理》、《公司并购》和《证券法》等课程。本课程将涵盖公司法律人格、公司董事制度、公司股东权利保护制度、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并购制度几个专题。课程将采用双语教学方法,力求融合公司的理论与实践,融汇中西公司法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