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福大研〔2016〕23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本次评选的优秀学位论文,主要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获得我校博士、硕士(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资格
参评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用中文撰写,答辩成绩为优秀,送审成绩均应为良好及以上且优秀数量需满足:博士生2个以上为优秀(包含2个),硕士生1个以上为优秀(包含1个)。
三、评选名额和办法
评选根据学年度授予学位研究生人数以及学位论文的质量和研究成果,通过学院初评推荐、研究生院复评的方法,采用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评选名额向近3年学位论文送审优秀率高的学院倾斜,适当缩减优秀率较低学院的指标。各学院按下表中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上报时应列出推荐顺序。
培养单位代码 |
培养单位名称 |
博士 |
学术型硕士 |
专业学位硕士 |
001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2 |
9 |
11 |
002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2 |
10 |
13 |
00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离散数学与理论计算机科学研究中心) |
0(2) |
4(1) |
1(0) |
004 |
石油化工学院 |
2 |
7 |
8 |
005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11 |
18 |
006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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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 |
00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 |
16 |
12 |
008 |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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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 |
009 |
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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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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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
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 |
1 |
5 |
12 |
011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3 |
8 |
14 |
013 |
化学学院 |
17 |
25 |
8 |
015 |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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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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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
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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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017 |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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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
018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6 |
8 |
019 |
法学院 |
1 |
4 |
10 |
02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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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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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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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 |
055 |
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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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059 |
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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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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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申报和学院初评
(一)凡符合参评资格和评选基本要求者,可于2021年11月16日前以本人在校期间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在线填写《福州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优秀论文申请表》。
填写指南: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奖助评选→研究生优秀论文,依次填写:【发表论文情况】、【学术著作情况】、【获奖成果情况】、【专利情况】、【学位论文信息】等项目。每个项目须按相应提示信息填写;若某些项目本人无成果可跳过不填。
(二)导师于2021年11月19日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和提交导师意见。导师要对研究生填写的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信息认真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并对研究生参评情况给出综合意见,须明确是否同意申报。
(三)学院根据《福州大学关于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方法与程序进行初评。学院评审结果和推荐顺序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
(四)学院领导根据学院评审情况登陆系统填写院系推荐意见。
(五)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学院评审情况,登陆系统填写推荐顺序和整体审核。
五、纸质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学生材料
1.参评的论文全文原件2份。
2.推荐表成果栏中提及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章、专利、成果等材料2份(复印件,原件由学院核验后退回,学院核验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名)。
3.将上述材料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贴上学院、专业、层次、研究生姓名、学号。
(二)学院材料
学院在系统生成并打印“上报名单”。“上报名单”须有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三)报送要求
学院按“上报名单”顺序排列好装有学生材料的档案袋后,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名单和档案袋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将同时确定省级相应评优推荐顺序,届时依省学位办下达限额按顺序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校、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奖励由各学院从学院经费列支。
附件:《福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