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成教入学须知

[ 发布时间]: 2011-01-07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福州大学2011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须知
1、凭本人身份证和我校《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不宜提前)来校报到注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在 2011年 3 月 4 日之前以电话及书面请假形式(以当地寄出的邮戳时间为据)向所在学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不能超过一周,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2、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彩照同底半身一寸照片:函授学生5张。
(2)、《录取通知书》(3)、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A4纸复印)(4)、新生入学登记表
(5)应事先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并打印“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将“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单及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粘贴在《承诺书》背面,报到时与毕业证书原件一起交验。若在网上查询不到的学生请携带专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报到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具体流程详见承诺书。报到后我校将组织进行学生专科学历的复查工作。未能提供毕业证书者、伪造学历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学资格,且不予退还学费。
(6)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经校对后有不一致之处应及时提出报告交办学单位。
3、收费项目、标准及交费方式
收费项目及标准:学费1680元/生•学年,教材代办费300元/生•学年(多还少补,每学年结算一次),合计1980元。
交费方式:按省财政厅的要求,我校学生收费采用票款分离的收费方式。请同学们务必于2011年2月28日之前将上述收费款项(1980元)存入学校发放的工行牡丹E时代卡中(当您收到E时代卡后,请尽快由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柜面办理开卡手续,并当场设置卡密码。牡丹E时代卡须预存10元后方能开通)。并保存好缴款票据。
4、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行管理;注册后,因违反校纪校规而被学校勒令退学或开除者,不退还有关费用。
5、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由福州火车站、长途汽车北站可乘5路、22路、55路、75路汽车到达福州大学(怡山校区)北门,由长途汽车南站可乘14路、112、33路汽车到福州大学(怡山校区)东门。另有其它路公共汽车(如16、38、113路)也可直达,具体可上网查看“福州市公共汽车线路表”。
6、您如有问题需要咨询,请及时来函或来电联系:
电话: 0591-87893251、83724028
通讯地址: 福州市工业路523号文科楼五楼福州大学应用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办 邮 编:350002
7、报到注册及上课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11年3月4日(星期五)(上午8:30—下午4:30)
报到地点: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子兴北楼4楼,报到时请上交缴款票据,待换正式发票。
函授新生报到后将进行第一学期的第一次课程面授,时间安排在 3 月 4日至 3 月 13日。请函授生提前处理好工作与家庭事务,按时到校参加面授学习。食宿费用自理。



福州大学法学院
二○一一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