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教授讲座》课程指导书

[ 发布时间]: 2012-02-20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法学专业《教授讲座》课程指导书

 

一、课程性质

法学专业《教授讲座》属于法学专业限定选修课程。

 

二、学时安排

按教学计划安排1学分,计16学时。

 

三、对应指导安排

法学专业《教授讲座》课程,采取统一组织学术讲座形式,邀请校内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者为学生开设四个单元的学术讲座,并安排一位专业教师具体负责讲座的组织与学生的考核工作。

 

四、具体实施步骤

1、由具体负责的专业教师向学生介绍《教授讲座》课程的组织安排、要求及考核方式;

2、根据学院的学术活动要求,由具体负责的专业教师安排确定每个单元的讲座人,讲座内容及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学生;

3、由具体负责的专业教师主持每个单元的讲座,并做好学生的出勤登记工作;

4、四个单元的学术讲座结束后,每位学生提交一份手写的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按规定时间提交;

5、具体负责的专业教师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和心得体会撰写情况给每位学生评分。

 

五、归档材料整理要求

1、采用法学院统一资料袋;

2、学生提交的心得体会及出勤登记表;

3、学生成绩登记表。

 

六、对指导老师的要求

1、做好讲座人、讲座内容、讲座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工作;

2、负责每个单元讲座的主持工作;

3、认真评阅学生提交的心得体会;

4、根据学生提交的心得体会撰写情况及出勤情况,综合评分,登记成绩为优(100~90)、良(89~80)、中(79~70)、及格(69~60)和不及格(60分以下)。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