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法学院09级成教(专升本)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安排与要求

[ 发布时间]: 2011-09-14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法学院09级成教(专升本)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时间安排

1、起止时间:2011年9月13日~10月31日

2、开题报告、提交论文提纲:9月23日前

3、初稿、二稿、定稿:9月24日——10月23日

4、答辩:

(1)小组答辩:10月24日——25日(答辩分两组进行,每三位指导老师组成一组)

(2)大组答辩(二次答辩):10月26日

(3)提交答辩决议书及论文成绩:10月27日

(4)上交其它材料:10月27日——28日

二、材料要求

(一)学生应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

1、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任务书;

2、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3、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的内容及其顺序依次为:毕业论文封面、论文题目、目录、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4、诚信承诺书;

5、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评阅人评审表、指导教师评审表;

6、光盘(内容包括所有须上交的材料)

7、毕业论文资料袋由法学院教学办统一提供。

(二)指导教师应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

1、指导教师定期按计划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教师每周提交一份教师指导记录(可参考法学院本一法学专业的做法),共5份,指导完毕后与指导学生名单一并上交。

2、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任务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上签署意见。

3、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在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评阅人评审表、指导教师评审表上签署意见及评分。

三、注意事项

1、毕业论文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有关事项应依照《福州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可登录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阅)进行。毕业论文撰写内容与要求、写作细则等可参照《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文件及文本格式(各届通用版)》(福州大学法学院网站资料下载本科生教学)。

2、毕业论文正文(含注释)的字数要求达到8000字左右。外文参考资料及翻译不作要求。

3、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以集中方式或其它方式进行辅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4、严格遵守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不得延误。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