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习教学与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9日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大 中 小】 双击滚屏 浏览人数: 17
校教〔2015〕62号
各学院:
实习是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培养社会需要德才兼备人才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实习教学管理,保证实习教学有序运行,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福州大学本科生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于2015年11月下旬组织校内有关专家对实习教学与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4-2015年学年所有年级培养计划要求所开设的全部实习教学环节;
2.2015-2016年学年所有年级的实习计划安排;
3.201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及以上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情况;
4.其它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实习教学环节的工作及教学文件情况。包括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成绩、实习鉴定(考核)表、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教学工作总结等。
(二)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工作检查。
1.201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及以上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及成效;
2.检查所有实习基地协议书及有效期;
2.检查学生在各实习单位的工作、实习和生活情况等。
3.检查所有实习基地状况。了解实习单位的条件是否满足实习教学的要求等。
4.了解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生及实习工作的评价、意见与建议。
5.了解实习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三、检查办法
1.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开展自查。
2.各学院实习教学文件、2014-2015年学年所有年级培养计划要求所开设的全部实习教学环节、2015-2016年学年所有年级的实习计划安排等进行集中检查。
3.抽查部分校外实习基地,重点到实习基地(单位)实地检查巡视,与实习单位领导及指导教师、学生进行座谈。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实习教学检查,认真组织并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将各学院实习教学文件、2014-2015年学年所有年级培养计划要求所开设的全部实习教学环节、2015-2016年学年所有年级的实习教学计划安排和实习基地建设等资料整理好待查。
2.各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3.各学院要根据检查的内容认真写出自查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五、检查安排
11月11日前,各学院完成自查工作。11月16日各学院将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Email:jwcsjk@fzu.edu.cn)。11月下旬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实习教学与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检查,到各学院进行检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送材料
(一)各学院实习教学与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二)2014-2015年学年所有年级全部实习教学环节材料
1.福州大学本科生实习计划申请表(2014-2015年学年学院所有年级专业);
2.福州大学本科生实习经费使用情况表;
3.实习教学大纲;
4.实习指导书;
5.学生实习成绩与评定办法;
6.实习鉴定(考核)表;
7.学生实习报告;
8.学生实习日志;
9.2014-2015年学年实习教学工作总结;
(三)2015-2016年学年所有年级的实习教学环节材料
1.福州大学本科生实习计划申请表(2015-2016年学年学院所有年级专业);
2.(二)中的2-8点(已安排实习的专业)。
(四)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材料
1.福州大学本科教学校外实习基地基本状况一览表(在基地名称中加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在协议有效期中应加注有效期);
2.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已过有效期的应重新签订;
3.
福州大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报告(校级及以上立项项目);
4.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附件:1. 福州大学本科教学校外实习基地基本状况一览表(请点击
下载)
2. 福州大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报告(请点击
下载)
3. 福州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指导教师一览表(请点击
下载)
4. 福州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设实践课程一览表(请点击
下载)
5. 福州大学校级及以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请点击
下载)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