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应用复合型法学研究生教育培养基地简介

[ 发布时间]: 2015-11-26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我国传统的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偏重于纯学术型、研究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培养目标单一,仅注重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忽略职业技能的培养。随着高校法学研究生招生人数的增加,法学研究生种类的拓展,法学研究生的毕业去向日益多元,原有的培养模式已难以满足当前社会各行各业对不同类型高端法律人才的需求。本基地旨在探索新的高层次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实现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效对接,以适应法律职业日益精英化的要求。

福州大学法学院多年来一直重视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训练,至今已在校外建立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主要基地,包括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福州市检察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福州仲裁委员会、福州市鼓楼区工商局等20余个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在校内我院成立了法学实践教学机构——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和模拟法庭。

法学院有博士生导师4人、研究生导师26人,其中“双师型”导师占一半以上。实践基地的共建单位派出十多名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实务能力强的资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担任法学院兼职法律硕士生导师。为应用复合型法学研究生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充分的师资保障。

基地将实行“合作、联动、开放”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以福州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力量为主体,并通过整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其他法律实务部门的校外实践教学资源,健全基地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基地教学、实践、科研合作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基地成为我省应用复合型法学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示范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