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八批“福州大学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6-01-11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关于对第八批“福州大学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校教〔2016〕4 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掌握第八批“福州大学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果,从而进一步促进该批项目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决定对该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单位应成立3人以上的检评小组,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检查并给出明确的检评意见,学校在各单位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复查。对于重大、重点项目学校将进行PPT现场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请有关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对于本次检评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拨另一半项目建设经费。

二、检查内容

对照项目申请书所设定的目标检查建设成果的完成情况,单位检查意见中要说明清楚项目经费的支出是否合理。

三、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填写“福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执行情况表”,并提供支撑材料。       

2、1月22日前,学院将项目的检评材料(项目执行情况表及支撑材料)以及本单位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版发到jyk@fzu.edu.cn。

附件:1、第八批“福州大学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名单(略)

          2、福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执行情况表(略)

以上附件随本通知上网下载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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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校领导,各有关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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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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