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6)2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提高学科竞赛水平,保证竞赛经费的合理使用,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起每年年初各教学单位应向教务处报送本年度本单位学生拟参加的省级(含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以及本单位拟承办的校级学科竞赛经费预算,未报送经费预算的竞赛项目原则上将不予经费资助。
一、经费资助的范围
1.省级(含省级)以上学科竞赛。
2.各教学单位承办的校级学科竞赛。
二、省级(含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认定
1.国家各相关部委批准、资助或主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及其赛区(省)选拔赛。
2.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
3.福建省各相关厅局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
4.国家或省级学会(协会)主办的各类竞赛。
5.经学校认定的其它竞赛活动。
三、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1月20日前将2016年学科竞赛经费预算汇总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jwcsjk@fzu.edu.cn。
附件:福州大学2016年度学科竞赛经费预算汇总表(请点击下载)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