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州大学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第二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6-01-11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关于对福州大学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第二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校教〔2016〕5 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的立项研究情况,巩固、整合和优化已取得的成果,并从中挖掘一批集创新性、实践性、特色性于一体的改革成果,开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教学改革与实践,根据《福州大学教改立项项目执行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9月到期的福州大学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第二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福州大学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第二批项目,具体名单附后。

二、结题审查内容

对照项目立项申请书确定的总体建设目标和研究内容审查总体建设任务和成果的完成情况、成果推广应用的幅射范围及其在教学实践中的反馈效果;同时,审查项目经费的支出和各单位提供的保障措施等。

三、结题审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福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2)项目研究总结一份(不少于4000字)或跟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已正式发表的论文;(3)项目结题相关支撑材料。

2.项目所在单位应成立3人以上的检评小组,对本单位的项目开展结题工作,并给出明确的检评意见(优、良、合格、不合格),并汇总形成本单位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于1月22日前将有关材料(结题申请书、项目总结及有关附件、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结题报告书、项目总结或论文、项目自查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汇总后发至:jyk@fzu.edu.cn(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交论文复印件,但须清晰整洁)。我处将于评审结束后将合格以上的项目总结或论文汇编成册。

3.我处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复查,其中重点项目需进行PPT现场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请有关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附件:1、福州大学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心第二批拟立项项目名单(略)

       2、福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略)

以上附件随本通知上网下载

                          教  务  处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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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校领导,各有关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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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6年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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