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6〕20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福州大学志愿者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大政〔2014〕48号)、《福州大学关于做好青运会开幕式表演相关事项的通知》(福大政〔2015〕30号)、《福州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福大教〔2015〕5号)等文件的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与学生处审核、教务处审批,同意批准朱富伟等1304位同学获得奖励学分,请各学院教学干事及时将奖励学分分别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奖励学分汇总表(请点击下载)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