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6〕38号
关于开展2016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有组织、有计划地编写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具有我校特色的教材,我校决定开展2016年教材建设立项工作(含本科和研究生教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具体立项及评审条件详见《福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福大教2014[ 62]号),对于国内已有统编的优秀教材或国家级规划教材,原则上不予立项,但鼓励教师编写教学辅助教材。
(二)各学院应根据高水平大学建设——本科人才培养专项规划要求,积极组织品牌专业建设点的教师编写高质量教材(每个品牌专业在建设期内应编写出版至少3部精品教材)。
(三)资助重点
本次教材建设立项工作资助范围除《福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中所列之外,还将重点资助以下类型的教材:
1.相关创业教育课程教材或学习指导书,如“信息通讯产业模式与创业”、“先进材料产业模式与创业”、“ 智能技术产业模式与创业”、“互联网商业模式与创业”、“ 生物技术产业模式与创业”等课程教材。
2.与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慕课(MOOC)课程等网络课程,以及虚拟仿真实训平台等项目配套的新形态教材或数字教材。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学院,材料包括:(1)福州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2)相应讲义(修订、再版的教材还需提供原教材一套)。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书中写明学院保障措施和意见。各学院将以上材料及“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于6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教改办公室,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yk@fzu.edu.cn。申报联系人:黄少钦,联系电话:22866859。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12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