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2016级修读指南中的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除第一学期外均可报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下简称CET4)。若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者,可获得已修读但未通过的《大学英语(一)至(四)》课程学分。CET4成绩≥540分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免修下一学期大学英语相应级别的课程,获得3学分。成绩未达要求者则需要继续修读后续大学英语相应级别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1学分的英语专题不可免修。”,现将2015、2016级学生《大学英语》的免修申请通知如下:
1、免修申请对象:2015、2016级通过CET4考试(CET4成绩≥425)的学生;
2、免修申请时间:10月30日—11月1日(11:00);
3、免修申请方法:登录教务处系统后点击各类申请→免修申请;
4、免修注意事项:
(1)凡免修的大学英语课程,不计绩点。若学生希望得到成绩绩点,必须通过修读相应的大学英语课程才能获得。
(2)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一旦申请将不能撤销。
教务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