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第495期讲座--《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之探讨等系列专题讲座》定于2018年10月27日(周六)14:30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素质拓展中心二楼学术报告厅开讲,主讲嘉宾:林柏泉 、白敏冬、 马惠民。欢迎广大同学前往听讲,听取讲座可获一定学分,具体办法附后。听讲前同学应先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系统”,然后点击“各类报名”→“嘉锡讲坛”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19日15点—10月27日13点。
主讲嘉宾简介:白敏冬: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曾获光华工程科技奖(中国工程院)、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及全国五一巾帼奖十佳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等20余项荣誉称号。
主要从事海洋污染防控的基础理论、技术装备研发和工程应用研究。
作为总项目负责人主持了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家基金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2项、国家科技部)等国家级项目10项;科技成果“基于羟基自由基高级氧化快速杀灭海洋有害生物的新技术及应用”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排名第1),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等4项(2项排名第1);授权国际发明专利4件、国家发明专利30多件;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各1项(均排名第1);发表论文183篇(其中SCI和EI收录87篇次),出版专著3部;领衔的“基于羟基自由基高级氧化的海岸带污染防控创新团队”入选国家创新团队(国家科技部)。
林柏泉:福建龙岩人,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首届创新争先奖获得者,江苏省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安全科学技术学会理事,中国安全科学技术学会矿井通风专委会副主任,瓦斯防治专委会副主任,第九至十一届江苏省政协委员,2017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
主要从事安全科学及工程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尤其在矿业安全工程、矿井瓦斯防治、气体与粉尘爆炸、安全管理理论等方面进行了较多的教学工作和较为深入的研究工作。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面上项目4项、国家“十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2项,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课题2项等国家级项目10余项和企业委托项目60余项目。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0余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7项),全国优秀科技图书奖1部和省级优秀图书奖2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00余项,中国专利优秀奖4项;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0部。
马惠民: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兼任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理事,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兰州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兼职教授。2001年获“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奖人才奖”,2010年获中国中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012年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
主要致力于岩土工程—滑坡与高边坡病害的防治技术、特殊路基病害防治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主持或参加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12项,编著专著4部,发表论文40余篇,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主持和组织实施了西部山区20余条高速公路沿线上千处滑坡与高边坡病害勘察设计、方案论证和咨询,对其中200余处大型复杂滑坡进行了成功治理;提出了“坡体结构”新概念,对滑坡与高边坡病害的防治具有重要意义,总结出了诱发高边坡病害的五类9种坡体结构和按高边坡坡体结构特征预测、评价灾害的地质力学分析方法,为我国防灾减灾事业做出了一定贡献。
欢迎前来听讲!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8年10月19日
附:“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福州大学嘉锡讲坛”是学校为了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推进校园精品文化建设,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政界及企业精英、文化名人、知名校友等到校讲座,搭建集人文、学术、科技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流平台,属学校层面的精品讲坛。为扩大“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的影响面,吸引更多本科学生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系列讲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讲座学分认定方式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平时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的次数先予以记录,待学生毕业时,将按下表的方式具体认定学分。
听讲座次数 | 1至3次 | 4至7次 | 8至11次 | 12至15次 | 16次及以上 |
获学分数 | 0 | 0.5 | 1.0 | 1.5 | 2.0 |
第三条讲座学分认定为全校性选修课中任意一类学分,学生在校期间累计获得的讲座学分不超过2学分。
第三章讲座学分认定程序
第四条“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组织者通过海报、网站、电台等媒介,在每一期讲座开讲前在全校范围内对讲座人和讲座内容进行全方位宣传介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处主页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上网报名的学生自行听取讲座的,学校不给予记录学分。累计3次报名而不听取讲座的学生将取消其今后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的资格。
第六条学生到指定地点凭学生证刷卡入场听取讲座,讲座结束时须刷卡离场,否则不予记录讲座学分。
第七条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根据讲座组织者提供的学生考勤记录对学生取得的讲座次数予以记录。
第八条学生毕业学期,学校根据学生修读全校性选修课类别需要将学生所获学分登记在学生成绩档案中。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本办法从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