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激发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性,提升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培育省级、校级教育教学课题,助力涉外生态法治虚拟教研室建设,开展教师教育教学项目立项工作,以资助老师们高质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者须立足教学工作实践,开展本科教学的研究与改革,将实践经验升华到理论高度,同时将升华后的理论运用于指导具体教学的实践活动中。项目须以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的关键问题、重大问题为切入点,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提出整体的研究或改革思路,制订具体的研究或改革任务与举措,有计划推进实施。
二、项目范围
本次教育教学项目立项以学生为本,以帮助学生培养法治意识、提升学习绩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项目范围如下,题目自拟。
立足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从四新学科建设、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内容开展本科教育教学研究。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 法学院教师均可申报本次教育教学项目。
2. 为保证项目负责人的精力和时间投入,每位教师只能牵头申报1项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一般项目应具备1年以上实践探索基础,鼓励跨学科、多层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的综合研究。
四、项目期限及成果要求
(一)项目期限
凡立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二)成果要求
各类别项目强调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成效,项目结题验收时须提交一个反映项目实施成效的教学案例以及一份教育教学实践报告,或者在正式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
五、申报程序
(二)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填写《福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
(三)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在期限内将《申报书》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 2024”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kongweiping@fzu.edu.cn。
附件 福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