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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十二期分党校培训班第二讲顺利举行

[ 发布时间]: 2015-04-24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4月23日下午,法学院十二期分党校培训班第二讲于文四-101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原福州大学法学院团委书记、现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学工部主任谢武主讲,由辅导员段炼老师担任主持人。

本次培训班以“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启示”为主题。谢武老师首先对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提出要求:“要想入党,必须得先了解党章”。随后,他分析了各届全国代表大会的历史背景以及对党章变迁的影响: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1922年,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部党章,树立了反帝反封建的任务1956年,中国共产党建国后第一次作为执政党确立党章2002年,将“三个代表”视为中共新的理论指导思想。此外,十八大明确了科学发展观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最后,谢武老师总结了党章变迁对现实的启示:党会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去适应这个时代新的发展要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其阶级性是不变的。

本次培训班让大家意识到党章的重要性,更坚定了同学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