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八条要求,经过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各党支部研究决定、各党总支审查等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备案工作,先对拟备案的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2021级本科生党支部15名:李欣、施燃、高雅婷、王志轩、施素朝、周佳琦、王怡宁、谢菲、郑廷捷、张晓婷、王家庶、王锦欢、林瑾、王梓瑜、周琦梦
2022级本科生党支部19名:施钰婷、江奕慧、荆海馨、王璟、王鹏程、张晓、李好、梁媛艳、钟娟、梁雯雯、林辰昕、张珊莉、李宏昊、王祥宇、傅振晴、鄂佳琪、吴煜城、王思恬、张予
2022级学硕一班党支部3名: 上官娜芬、陈筱雯、邵甜甜
2022级学硕二班党支部3名: 廖辰、刘淑超、彭建
2022级学硕三班党支部2名: 李佳诗、宋义杰
2022级专硕一班党支部3名: 曾雨霞、车孟君、管滢
2022级专硕二班党支部5名:熊佳行、张柏宁、阮禾菁、岳美莲、钱蔚
2022级专硕三班党支部3名: 林冰雁、高可欣、林鹏
2022级专硕四班党支部4名: 魏晨晨、吴静、俞志强、吴诗隆
公示时间为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91-22866298
中共福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