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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三下乡,援乡同筑梦|福州大学法学院赴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检察院“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国家级实践队的“三下乡”故事,如约而至!

[ 发布时间]: 2021-07-19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21年7月11日至7月16日,在福州大学校领导和法学院院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团队指导老师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黄辉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在带队老师法学院刑法教研室陈俊秀博士和院团委书记茹晓冬老师的带领下,经过细致周密的计划部署,福州大学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之法学院赴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国家级实践队顺利开展了全部计划活动,并圆满完成预期的普法服务与环境生态调研任务,以实际行动为福州“两江四岸”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实践队队员出征前合影

 

|行前筹备,集中部署|

2021年7月11日福州大学赴闽侯县检察院“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实践队行前安全工作部署会议顺利开展,就人员分工、活动任务以及安全部署问题进行讨论与确认。

行前安全工作部署会议全景

 

|观摩庭审,探索求知|

7月12日上午,福州大学法学院二十余名师生走进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近距离观摩三起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易程序案件。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检察室林桂锋主任结合三起速裁案件,详细讲解了刑事审判庭审程序规范和简易程序规定,重点讲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现实适用问题,并针对“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的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在介绍检察职能与检察机关内部机关改革的同时,对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第四检察部进行系统讲解,帮助实践队队员加深对最新生态法治实践的认识。

观摩三起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易程序案件庭审现场

 

|座谈交流,明确主题|

7月12日上午11时,福州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座谈交流会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顺利召开。

大学城检察室林桂锋主任对福州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师生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详细介绍了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筹备后为实践队师生制定的活动方案,并表示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跟进本次活动进度,为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实践队领队茹晓冬老师首先感谢了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对我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力支持,详细介绍了法学院本次三下乡准备工作情况以及主题和具体内容,并表示希望各位实践队队员能够脚踏实地、认真履职,学有所成。

实践队队员们都表示将珍惜本次宝贵实践机会,认真对待,开阔视野,增长才干。

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检察室林桂锋主任

 

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检察室副主任吴晓

 

福州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座谈交流会现场

 

|师徒结对传帮带,热情育新助成才|

7月12日下午,福州大学法学院18名实践队队员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拜师仪式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检察院顺利举行。

林桂锋主任首先对18对成功结对的“师徒”表示热烈祝贺,指出本次“一对一导师带教”活动的目的,在于解答实践队队员们在法治思维、实践经验和群众工作等实务方面存在的疑惑,由资深检察官导师全程进行“传、帮、带”,构建新型培养模式。

大学城检察室吴晓副主任指出,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开展高校学生实习检察官助理“十个一”活动,指导大学生学习办案经验、办案技巧、工作方法并传授职业品行,有较为丰富的带教实践经验,相信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实践队队员能在导师的带领下,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福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拜师仪式现场

 

福州大学法学院学生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拜师仪式现场

 

“传、帮、带”现场

 

|共建签约,共同发展|

7月13日上午11时,福州大学法学院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共建签约仪式暨“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实践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在闽侯县检察院7楼会议室隆重召开。

仪式议程依次为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同志致辞、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黄辉教授致辞、福州大学法学院黄辉院长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张春检察长签署检校共建协议、福州大学法学院“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代表代欣婧同学发言、福州大学党委副书记林生研究员向法学院实践队全体师生讲授以《感悟精神,践行使命》为主题的微党课。

本次合作共建为双方拓展合作领域搭建良好沟通平台,有助于加强双方互补、互促、互进,标志着检学研用合作取得进一步发展。

福州大学法学院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共建签约仪式暨“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实践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集体合影

 

|共赴闽侯县侯官村实地学习公益诉讼检察保护|

7月13日下午,福州大学法学院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共赴侯官村对两江四岸环境进行实地考察,并近距离接触侯官村的公益诉讼检察保护。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赵福璋主任不辞辛苦,全程担任大家的讲解员,向大家讲述了城隍庙、古树名木、镇国宝塔、“桂花王”等涉及环保公益诉讼的实践经历,激发了实践队员们浓厚的学习兴趣,使得大家从中收获颇多。

风景秀美,底蕴丰厚的侯官村之行给广大实践队员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使大家对公益诉讼有了深入了解,并帮助大家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与法治建设相融的认知和理解,为建设锦绣中华,告竣民族复兴添砖加瓦。

参观学习侯官村

 

侯官村城隍庙公益诉讼检察保护

 

现场学习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设计的环保法治宣传栏

 

集体合影

 

|进社矫中心 感法治温情|

7月14日上午,福州大学法学院赴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检察院“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实践队与福州大学法学院陈俊秀老师一同前往福州市闽侯县社区矫正中心参观学习社区矫正工作。由闽侯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林荣华、闽侯县检察院大学城监察室副主任吴晓以及闽侯县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杨宝星带领参观。

在对矫正中心进行整体参观之后,检察官们组织师生举行了一场简单的座谈会。首先,通过杨宝星同志对社区矫正工作内容的详细介绍,我们进一步了解了该矫正中心的情况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内容,紧接着,林荣华检察官为大家介绍了第三检察部的职能,吴晓检察官简要分享了其办理案件的感受,并与实践队队员们以及法学院陈俊秀老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

通过本次参观,我们真正了解到一线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实况,看到他们内心的善良大爱,看到他们的无私和坚守。他们用自己的工作精神让大家知道未来踏上各个法律岗位所应秉持的,也让大家知道法治社会未来可期。

参观学习福州市闽侯县社区矫正中心

 

闽侯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林荣华

 

闽侯县检察院大学城监察室副主任吴晓

 

闽侯县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杨宝星

 

座谈会现场

 

集体合影

 

|共赴闽侯县雪峰山实地学习公益诉讼检察保护|

7月14日下午,福州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在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赵福璋与大学城检察室副主任吴晓的带领下,来到了闽侯县雪峰山就公益诉讼检察保护进行实地调研。

在赵福璋主任的细心讲解下,实践队队员们学习了关于雪峰崇圣禅寺、枯木庵树腹题刻、古树名木、雪峰金鳌桥等的公益诉讼检察保护,进一步加强了对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的认识。

闽侯县雪峰山之行使实践队队员们感受到了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以法治力量保护绿水青山、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担当,也让实践队队友们对公益诉讼以及法治建设助推绿色发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

参观学习雪峰崇圣禅寺公益诉讼检察保护

 

枯木庵树腹题刻公益诉讼检察保护

 

雪峰金鳌桥公益诉讼检察保护

 

集体合影

 

|旁听听证会,法治零距离|

7月15日上午,福州大学法学院赴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检察院“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实践队在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现场观摩了案件审查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闽侯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董燕菲主持。

本次听证会帮助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们进一步了解第一线的检察工作,结合实践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亲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解决群众诉求的法治服务,体验到可感可触可信的公平正义!

闽侯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董燕菲

 

案件审查听证会现场

 

|两江四岸铺就锦绣中华,法治融情告竣民族复兴|

7月15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检察室副主任吴晓的带领下,福州大学法学院赴闽侯县检察院“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实践队前往闽侯甘蔗街道横屿村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大家向居民们发放以“两江四岸铺就锦绣中华,法治融情告竣民族复兴”为主题的宣传彩页,并通过发放实用小礼品的方式吸引更多居民参与问卷调查的填写。为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实践队分设两个阵营进行普法宣传。一组驻扎在帐篷搭建起的大本营处,另一小组则是走入了一个个翠竹环绕、灰瓦白墙的商铺中,巡回式地展开宣传活动。

在大家的积极动员与热情宣讲中,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500份,接待群众320余次,回收手写版问卷调查60份,而线上电子版问卷调查之填写次数直达300余次并仍在不断增加。线下活动圆满完成,线上的普法活动仍在逐步铺开,并逐渐扩展规模。

普法宣传大本营

 

普法宣传现场

 

填写问卷调查

 

集体合影

 

|加强自我保护,预防违法犯罪|

7月15日下午,福州大学法学院赴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检察院“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实践队在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大学城检察室副主任吴晓的带领下,来到了福州大学城检察室参观学习。

首先,吴晓副主任带领实践队队员们参观青少年维权警示教育基地。接着,吴晓副主任在警示教育基地内的“检察官微讲堂”开展了以“预防大学生犯罪与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讲座。

此次赴福州大学城检察室参观学习使实践队队员们从身边事、常见事中零距离地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威严,进一步增强了大学生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其提升自我保护能力,远离违法犯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集体合影

 

参观学习青少年维权警示教育基地


观看学习《青春防线》系列警示教育片


“预防大学生犯罪与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法制教育讲座


|聚焦环境变化,助力生态文明|

7月16日上午,福州大学法学院“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实践队前往乌龙江湿地公园,对整个乌龙江水体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考察。

为提高考察效率,整个实践队进行了细致地分工,整队共分为三个小组分头行动。第一组实践队员前往大石堆砌的堤岸处进行水质观察。第二组实践队员登上了公园中新兴建成的观鸟平台,通过此平台可遍观乌龙江流域概况,进一步掌握流域综合治理状况。第三组实践队员则是延续7月15日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模式,突出乌龙江流域特色,围绕人工景观和自然原生态景观存在的冲突对周围的市民进行问卷调查以及采访,向他们阐明湿地公园建成对保护生物多样性、蓄水防洪及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三组实践人员齐头并进,高效高质地完成了考察任务。

乌龙江湿地公园实地考察现场


采访询问乌龙江湿地公园情况


观察乌龙江湿地公园的植物


普法宣传


垃圾分类


集体合影


|礼轻情意重,温暖在心中|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尾声,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大学城检察室副主任吴晓代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检察院向福州大学法学院“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实践队赠与纪念相片,实践队队长恩凯尔代表“绿水绕青山,法治护发展”实践队向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检察院赠与感谢信。

互赠现场


互赠现场


互赠现场


|感悟与心得|

任凯:岁月不居,时节如流。时光一闪而过,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也告一段落。短短一周,我们旁听了法庭庭审与检察听证,参观了社区矫正中心和大学城检察室;行至城隍庙和雪峰寺感受公益诉讼的力量,回到检察院与自己的导师密切交流;促成了检校共建签约,开展了意义非凡的普法宣传,聆听了一堂生动的微党课,于过程中深刻感悟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以及法律严肃外衣下的一缕缕人情温暖。除此之外,师生团队的团结协作,检院领导与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整个过程中的一点一滴,回味无穷,封存美好。作为学生的我们收获颇丰,本次实践则如同我们成长路上的加油站,为我们的学习和进步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

邓虽:很高兴能够作为此次实践队的队员之一,五天如白驹过隙,我们一起在检察院学习,在法院、社区矫正中心观摩,在山水间看被公益诉讼保护着的古木,在骄阳下向居民们进行法律宣传……天气很热,但我们的利用所学法律知识,保护环境发展的内心更加炽热!

代欣婧:这个夏天,我们“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员都转换了身份,从大学校园的象牙塔里走向为人民服务的司法审判一线。我作为大一的学生,十分有幸能够有这样的交流学习机会,通过近距离地接触检察工作,不仅能够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同时也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肃然起敬,我们实地考察“两江四岸”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通过开展无人机巡飞回传视频,切实感受两岸青山的林木保护现状,希望以法治实践推进社会发展。

林诗瑶:“做一个善良温暖的法律人,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着想。”在烈日下,在细雨中,我们听过,看过,走过。回顾实践中的点点滴滴,我们受到了闽侯县检察院的热情款待,了解到基层机关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体会到员额检察官一对一的谆谆教导。感谢,感恩,期待下次相遇。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