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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守秋教授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改几个问题讲座圆满成功

[ 发布时间]: 2012-10-15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10月9日晚7点,福州大学法学院在模拟法庭举办以《环境保护法》修改的几个问题为主题的讲座。任武汉大学、湖南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担任主讲人,为我们讲解环境资源法的发展与热点问题。我院院长邹雄出席讲座,我院研究生、本科生前去聆听,一睹名家风采。

蔡守秋教授精彩的报告以八个方面展开叙述自己的独到见解。首先蔡教授简要说明中国环境立法的成就;接着提出要加强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建设,制定实施应对的政策和法律。第三是要成立环境法、加强对环境纠纷案件的处理,蔡教授介绍了《环保法庭案例》,其长达1万多字的“后字”有很强的可读性。第四是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维护公众的环境权;五要发展环境保护NGO,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法;蔡教授还指出应当发展环境资源高等教育、培养环境资源法学高级人才,与此同时要加强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全面开展环境法学研究的合作与交流,并提出了“台湾台大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的案例加以分析。最后要开展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改的研究和讨论,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蔡教授还向我们展示了修改环境保护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说明其中利弊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他建议第六条、第四十二条应修改,建议将公民环境权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修正案(草案)》。最后蔡守秋教授对征求意见稿的基本评价是法律定位不准,“抓了芝麻丢了西瓜”,没有充分总结和吸收我国环境法治建设经营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成果,不能适应“五型社会”建设和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需要。

在交流互动的环节,蔡教授深入细致的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最后本次讲座在学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蔡教授的学术理论、缜密的学术逻辑、严谨的学术态度和前沿的学术观点给在座的学生留下了深刻印象。

                       蔡守秋教授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改几个问题讲座现场

                         学生对守秋教授提问

                    守秋教授微笑回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