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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 发布时间]: 2013-03-17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317,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秘书处、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103班在一区青春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在场同学踊跃参加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了自身的维权意识,了解到更多有关消费者的法律法规。

在本次活动中,在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协助下,法律援助中心不仅积极向同学们发送传单,大力宣传消费者的维权知识,而且热情引导在场同学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调查问卷,意在了解在校大学生的维权意识的情况。出于让活动开展得更好的目的,在普法活动大本营,部门准备了数百个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问题涉及消费的方方面面,吸引了众多同学们的目光,并主动参加,最后以答题的正确率情况为参加答题活动的同学们分发小奖品。此外,还开展了在展台上放好各类小食品,让同学们关注食品保质期的小游戏。为了使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学院秘书处首次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LOGO与漫画设计大赛,由相关人员带领同学为自己喜欢的作品投票。此间,10级三班的同学活跃于各个角落,在为同学们解疑答惑方面充当了不可忽视的角色。

本次活动不仅让同学们在较新颖的方式中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开阔知识面,做高素质合格的社会人才;而且结合法学院的学院特色,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倡议下,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以及关于消费者的法律知识。通过对设计出的LOGO与漫画的思考,用一种形象生动的方式引起当代大学生对当今中国消费者权益现状的认知。此外还增强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秘书处、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103班的合作与默契程度,增进彼此间的情感。

活动过程中,各个组织间相互配合融洽,让本次“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