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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院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 发布时间]: 2014-11-04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41030日,福州大学法学院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闽侯县检察院七楼会议室举行。

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邹雄教授、副院长刘宁教授、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刘清生副教授、法学院团委书记董晨燕,以及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江伟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张功华、党组成员宋振民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林宇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林曦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叶孝俊、党组成员杨善江、党组成员林瑾明、党组成员张杰等人出席仪式。刘宁副院长、张功华副书记代表双方签订《福州大学法学院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共建协议》,法学院院长邹雄教授、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江伟检察长代表双方为基地共同揭牌。

在双方就基地建设的具体细节座谈中,江伟书记表示,热烈欢迎法学院莘莘学子到闽候县人民检察院调研、见习、实习等,并为实习生尽可能地提供方便。双方还在选派人员开展讲座、法律沙龙、庭审进校园等预防在校生犯罪、维护在校生合法权益等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模式方面作了更深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