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1日上午10:00,“司法审判中的法律技术”专题讲座于福州大学法学院216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本场讲座的主讲嘉宾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胡玉鸿教授,福州大学法学院蔡晓荣副院长担任主持人。法学院部分教师以及全体研究生参加本次讲座。
胡玉鸿教授
讲座伊始,胡玉鸿教授简要介绍了司法审判制度的发展历程,指出现今的司法审判制度不仅要围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展开,更要以法律技术为支撑点。随后,胡教授从法律技术的概念和特性两方面出发,说明法律技术于司法审判中的重要地位。胡教授强调,阅读法条是法律职业者应掌握的基本法律技术,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如何收集相关法律事实证据,并将抽象法律知识运用于具体个案中的技能。最后,胡教授结合相关案例,阐述法律技术内容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过程,以便加深在场师生对法律技术的了解。
此次讲座有利于我院师生更加注重法律技术的学习与应用,着力培养法律技术思维,启发在场师生对司法活动精细化、专业化的思考。
文/吴庆璐
图/吴庆璐
核稿人/王诗宇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