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协同育人|我院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约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 发布时间]: 2025-11-12 [ 来源]: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整合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的优质资源,共同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2025年11月11日,我院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协议。

签约仪式在福州中院举行,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朱玲,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垠红,福州中院民四庭庭长林智远,福州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教育培训处处长黄明广以及学院部分师生参加。

朱玲副院长代表福州中院与李智院长签署共建协议。双方将通过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共推学术研究合作、共享优质资源成果、共促人才双向交流等多元路径,打造集实践教学、科研创新与法律服务于一体的协同培养平台。          

朱玲副院长代表福州中院与李智院长签署共建协议

签约仪式后,学院师生参观了福州中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馆。

我院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作关系源远流长,在法学研究、学术交流、实习实践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2005年双方共建的实践基地获批福建省应用复合型实践教学基地。值此二十年再出发之际,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将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并以此为新的起点,共创平台、共享成果、共谋发展,为全国涉外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图文:赵希伟

编辑:解泽萱 严颖萱

核稿:  赵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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