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红色文化与法治建设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切实提升法治人才的实践能力,2025年7月7日下午,福州大学法学院“筑法治高地,护廉洁清风,守平安福地”暑期社会实践队一行14人赴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法院和上杭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实地调研与交流座谈,重点围绕“一村(居)一法官”基层治理经验及“检察护企”专项工作展开深入学习与探讨。
法院党组成员、专委李维贵向实践队介绍了上杭法院的基本概况、组织架构及近年来在服务基层治理和推进司法改革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随后,立案庭庭长黄蔚艳则围绕“村居法官”工作机制作专题报告,系统梳理了该制度的设立背景、实施路径、创新做法及未来发展规划。在黄庭长的讲解下,实践队成员深入了解了“村居法官”制度如何以司法力量精准嵌入村(居)治理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升基层法治意识,促进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交流过程中,实践队围绕多项司法实践问题与法院工作人员展开深入探讨。针对派驻法官、书记员及诉讼服务人员入驻综治中心,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格局,成员们重点了解了其运行机制与多方协同效能,进一步明晰法官在多元解纷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在探讨法院建设专业化解纷平台过程中,队员们就线上调解系统的使用流程、适用场景及使用率等关键问题展开提问与交流。此外,针对上杭法院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创新举措,实践队还就宣讲稿件撰写、宣讲形式等方面与法官进行探讨,汲取经验。队员们一致表示,上杭法院实施的“一村(居)一法官”制度既契合本土实际,又具备高度的法治专业性,是“司法下沉”理念在基层治理中的生动体现。
随后,实践队一行前往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本次社会实践调研的第二场交流活动。本场座谈会以“检察护企”为主题,聚焦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制度探索与实践成效。座谈会上,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伟红向实践队系统介绍了检察院的基本职能、机构设置及近年来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方面的重点工作。她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中肩负着重要使命。
第二检察部主任袁晓帆围绕“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作专题汇报,详细介绍了上杭检察机关近年来服务企业发展的重点举措、典型案例与实际成效。他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中小微企业和重点产业链企业的实际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提供精准化、专业化、常态化的法治保障服务。通过此次座谈交流,实践队成员深刻意识到:“护企”不是“护短”,而是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通过能动履职帮助企业健康合规发展,为营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注入坚实的检察力量。
此次调研走访上杭县人民法院与检察院的行程,不仅让福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们领略到红土地上的法治探索与基层治理智慧,也激发了青年学子将所学运用于基层法治建设的广阔天地中的热情与信心,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福州大学法学院青年通讯社
文案:林岩、陈榕钰
图片:沈可欣、高亚岑
核稿:李丹红、伍宇翔
编辑:陈诗颖
责编:陈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