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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我院联合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实践教学暨“检察开放日”活动

[ 发布时间]: 2024-05-02 [ 来源]: [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学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理念,深化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融合,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2024年4月29日,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卓越生态法治党支部书记黄辉教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谢武老师、卓越生态法治党支部副书记段炼老师、法学院团委副书记李丹红老师,赵希伟副教授、康向宇副教授、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班主任周剑威副教授、王雨荣老师、博士生代表、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学生代表以及团委学生会学生骨干代表等一行前往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实践交流活动。

检察院领导与我院师生合影留念


一、走进基层,深入体验

活动伊始,永泰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和我院共同举行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揭牌仪式,程志宏检察长与黄辉院长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

程志宏检察长与黄辉院长共同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后,我院师生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参观了永泰县检察院生态法治教育展厅,深刻感受了永泰检察院在守护绿水青山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卓越成效。作为新时代青年,我院学子纷纷表示未来将积极投身于生态文明与法治建设中,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添砖加瓦。



参观永泰县检察院生态法治教育展厅


随后,我院师生跟随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林立副主任参观了永泰县检察院控告申诉大厅、检察听证室及文体设施等大楼周边环境,通过认真聆听王青山检察官和蔡明清副主任的解说,全面了解了检察院内部各部门的职能与工作成效,“零距离”体验了检察人员日常办案情景及内部办公环境。



参观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二、共建桥梁,搭建平台

我院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党支部与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合作共建座谈会。座谈会由刘绍炳副检察长主持,首先由永泰县检察院程志宏检察长致辞,程检察长介绍了永泰县基本情况以及永泰县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向我院传达了共建交流的友好信号,展望检校共建蓝图。随后,黄辉院长在讲话中介绍了福州大学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对永泰县检察院的合作意愿表示感谢与期待,希望能够通过此次共建,梳理整合学院与实践基地的资源,通过资源共享促进检察院疑难案件破解,同时为学生提供更多接触实务、实地学习的机会,深化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以此培养出更多符合时代需求的法学人才。

随后,程志宏检察长与黄辉院长签署了共建协议。

程志宏检察长发表致辞

程志宏检察长与黄辉院长签署共建协议

座谈会


三、贤达汇聚,“职”引未来

在永泰县人民检察院任职的我院校友刘绍炳副检察长、郑雯副主任、黄潥副主任,以及黄伟佳检察官助理先后向我院师生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他们基于自身工作经历和学习经验,对法学专业学习方向、就业前景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介绍,为同学们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鼓励我院学子坚持全面发展,未来积极投身于生态环境的法治保护事业,不断推动生态司法保护手段与方法的完善与创新。




检察院干部作经验分享


我院师生围绕参观实践环节展开深入交流,共同分享各自的心得体会。在此期间,同学们积极就法律实务问题进行提问,校友们结合自身丰富的法律工作经历进行详细解答。借此机会,我院学子通过与杰出校友进行深度交流,近距离感受榜样力量,激励他们不断奋发向前,追求卓越,为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学子作心得体会分享

黄辉院长作总结


四、乡村振兴,实践共鉴

小憩后,检察院领导与我院师生共同前往梧桐镇坵演村的永泰县乡村振兴展示馆。在讲解员的介绍下,同学们见证着永泰县从曾经的省定贫困县蝶变为现今的省会“生态后花园”,深入领会到习近平总书记“四下基层”工作法在永泰取得的卓越成效。在大樟溪畔,同学们对乡村振兴的丰硕成果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认识。在永泰县检察院乃至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永泰县后发赶超,实现乡村振兴,这份生动实践历程,深深提高了同学们的生态保护意识,敦促着同学们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生态文明保护与加快现代化绿色发展不懈奋斗!

参观永泰县乡村振兴展示馆

漫步于大樟溪畔


党检共建,哺育精英。本次活动通过建立“高校+检察院”的联动模式,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实践交流互动机制,促进法治生态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聚力培养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人才。未来,福州大学法学院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党支部与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将以此次共建为契机,加强检校协作配合,共同促进法学实践教学工作和生态司法保护的繁荣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协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人才保障。

检察院领导与我院师生合影留念


文案:傅振晴 鄂佳琪 曾思琦

图片:裴菲菲

核稿: 李丹红 段炼 谢武

编辑:严颖萱 黄婧涵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