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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新疆昌吉州司法局开展座谈交流活动

[ 发布时间]: 2024-05-14 [ 来源]: [ 阅读次数]:

2024年5月11日上午9:30,新疆昌吉州司法局局长王春雷带领昌吉州法律服务人员赴我院开展调研交流活动。活动前,王春雷局长一行参观了我院模拟法庭及特色法治长廊,深入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与实践。随后,院方和考察班共同移步至法学院233会议室参加座谈交流会。昌吉州司法局局长王春雷、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李海荣、立法科副科长白茹银、监所科负责人刘立成,呼图壁县司法局党组书记王多伟、阜康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人李荣祖、昌吉市北京南路司法所所长李莲芝、玛纳斯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主任任文娟等考察班人员,以及我院党委书记阙璧君、院长黄辉教授、副院长李智教授、法律援助党支部书记陈俊秀副教授共同参会交流,本次会议由阙璧君书记主持。

考察班参观法治长廊

阙璧君书记主持座谈会

会议伊始,与会人员共同观看法学院宣传片。随后,黄辉院长对考察班的来访表示诚挚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并详细介绍了我院的发展历史、办学特色以及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现况。

黄辉院长发表讲话

接着,王春雷局长详细介绍了新疆昌吉州的地理风光、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状况,分析了当地在法治建设方面的独特优势以及面临的挑战。他强调,近年来昌吉州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需继续努力,特别是希望在人才培养和制度创新方面能够取得更大突破。同时,王局长还对昌吉州未来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进行全面展望,希望双方在人才培养、法学实践、课题调研等方面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

王春雷局长介绍昌吉州情况

李智副院长对昌吉州的法治实践特色和优势给予高度认可和赞誉,并分享了自己对法治建设的深刻体会。他指出,不同地区各具特色,在相互学习经验的同时,更要“因地制宜”。李智副院长重点强调了福大法学院与昌吉州司法局之间的互补性,指出双方应“相互启发、相互借鉴”,并提出进一步深化两地法治合作的具体建议。

李智副院长分享深刻体会

陈俊秀副教授以个人经历分享对实践型法治人才培养的看法,并表达了未来与昌吉州司法局在法治领域开展更多合作的愿景。他提出,应结合昌吉州法治政府建设需求,充分发挥我院的人才与资源优势,开展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合作,鼓励我院优秀学子赴新疆开展实习实践、研学交流、法治服务,拓宽学生视野、增长才干。

陈俊秀副教授分享个人思考

最后,李海荣科长结合个人经验和实地见闻分享了自己对于两地在法治建设方面合作的思考。他指出,昌吉州在小切口立法、基层治理等具体方面的法治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成果,亟需专业理论的协同跟进,以此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的职业能力。李科长还强调建立双方法治合作的长效机制,以促进人才交流和资源共享,并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搭建起更加紧密的合作桥梁,实现长长久久的“双向奔赴”。

李海荣科长发表讲话

通过本次座谈会的深入交流,双方进一步落实了2023年9月福州大学法学院与昌吉州司法局签订的共建框架协议。与会代表们集思广益,共同探索法治实践和法学人才培养的新路径,推动法学理论和实践融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协同发展。同时,也为双方未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的合作奠定基础。

法学院门前合影留念

福建省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研究基地合影留念


文案:杨莹祺

图片:郑旭辉

核稿:吴铮 陈俊秀

编辑:王紫辰 周奕焱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