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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良能增进之教育”沙龙|社会主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分享

[ 发布时间]: 2024-04-25 [ 来源]: [ 阅读次数]:

2024年4月23日晚19:00,第五期“良能增进之教育”沙龙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法学院233顺利召开。本次沙龙以“社会主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分享”为主题,由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总干事邓佳瑜老师担任主讲人,2022级“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何弘正同学主持,实验班同学与部分研究生共同参与了本次活动。



邓佳瑜老师以她的个人经历引入,从环保组织本身和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两个方面进行了分享。一方面,邓佳瑜老师列举全国社会组织数量类型和万科基金会对环保组织数量统计的数据,举例环保组织的关注议题,介绍了我们身边的环保组织和他们的行动,使得同学们深入了解了我国环保组织的数量和发展现状。同时,她也介绍了我国环保组织主要的三种风格,展示了近些年其从传统植树观鸟到新兴专业科研的发展,指出尽管环保组织的发起原因各有不同,发起者们拒绝等待、希望通过行动积极参与环境治理的目的却是一致的。此外,邓佳瑜老师还专门揭示公益和慈善之间的区别,以此说明了环保组织的公益性质,点明我国环保组织的发展仍在初阶,需要进一步完善。


另一方面,邓佳瑜老师着重强调了“公众参与”这一重要环境治理模式。她首先提及我国 “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 环境治理体系,随后通过视频详细介绍了福建环保组织“绿家园”的发展经历和对我国环保事业的贡献。她从“绿家园”开展公益诉讼、环境宣教、工业调研等活动入手,指出环保社会组织以“家乡环境守护者培育”“环境政策倡导”“环境教育”三大类实践推动当下环境改善和人们环保意识提升的作用。

邓佳瑜老师也以自己多年来从事环保事业的历程为例,展现了我国环境自理能力的变化和她对我国环境治理愈发的信心。她以新《环保法》第五十八条诉讼主体的修改、典型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等为依据,阐述了环保人的努力和新《环保法》促进行政、执法力量积极响应的益处。在此之余,她简介了现有的合法公众参与渠道的好处和不足,从能源结构等多角度重申了自我省思的意义,呼吁与会同学“做文明的参与者”“意识到关注源于看见,提升环境意识,积极自我行动”。她亦分享了调研时辨别污染的小技巧,向同学们推荐了有关环境保护的电影和可以加深了解的环保人。


不仅如此,邓佳瑜老师还从律所非诉业务、公检法生态庭、环保组织环境诉讼部门等职业的工作内容介绍了法学生和其他专业学生在环保法领域未来的前景与就业机会。她也向与会同学们提出了“多实践”的重要建议,指出 “环保不是一条轻松的路”“需要用真实的体验感来判断自己是否要走这条路”。

此次会议中,邓佳瑜老师特地同与会同学进行了互动游戏,帮助同学们更清晰地认识了我国环保组织的数量、“世界环境日”的日期与今年的主题。而作为奖品发放的书签上还印着早期环保人的鸟类手绘,生动表达了“环保的每一步行动都会留下痕迹”这一观念。

在最后的交流环节中,同学们积极热烈地提问,详细询问了“绿家园”公益诉讼的资金来源、如何解决企业污染设备等问题,邓佳瑜老师皆一一认真做出了解答。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地球环境日益恶化的当下,生态环境保护越发受到人们的关注。通过本次沙龙,同学们不仅了解了社会组织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工作内容和意义,也提升了环保意识,对自己能在环境保护中做些什么有了方向。相信大家能在往后的日子中积极行动,做“参与者”而非“等待者”,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文案:景琦

图片:汪雨怡

核稿:鄢德奎

编辑:林湘雅 黄婧涵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