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福州大学法学院“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学术系列讲座之“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问题”于福州大学铜盘校区科报厅B顺利开展。本次讲座由徐婧副教授担任主讲人,赵希伟副教授担任主持人,2023级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全体同学及部分本科和研究生同学共同参与本次讲座。
会议伊始,徐婧副教授与同学们探讨了“是否有一些工作不适合女性”的问话题并以此为出发点分析了当今的就业环境。接着,徐婧副教授提出了本次讲座的三个主要部分,即就业性别歧视的原因分析、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识别以及妇女平等就业权的保护。
在就业性别歧视的原因分析方面,徐婧副教授通过“特殊劳动保护使得两性用工成本差异大”、“三孩政策放开使得女职工用工成本加大”、“生育保险作用有限使得企业负担较重”、“三期女职工解雇难使得聘用女职工法律风险增大”四个角度展开论述,并通过“一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拒绝出差,公司以此解除与其劳动关系被认定违法”的典型案例直观鲜明地说明了就业性别歧视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表现。
在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识别方面,徐婧副教授从禁止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规定出发,以招聘中的隐性性别歧视为例,引导与会者注意关注面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此类隐性问题,为下一步的讲解做了铺垫。
在妇女平等就业权的保护方面,徐婧副教授援引相关法律法规,详细介绍了就业性别歧视的救济路径,为接下来同学们可能在就业中因性别遇到的歧视行为提供了具体可行的应对方式。最后徐婧副教授简要分析了“以女职员入职时隐瞒婚育情况,公司以其违反了入职时的承诺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被认定违法”的案例,以此向同学们介绍公司在面对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时所采取的风控措施,拓展了法学知识面,让人受益匪浅。
本次讲座深入浅出,徐婧副教授以其渊博的法学知识储备及丰富的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就业中有关性别歧视的法律知识,除此之外,徐婧副教授还结合生活实际,为同学们在就业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法,同时为全方位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为创造公平合理的就业环境添砖加瓦,意义非凡。
文案:林淡妍
图片:张娟
核稿:吴铮 鄢敏娜
编辑:严颖萱 黄婧涵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