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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春植新林,院校谱新篇|福州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福建高院等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 发布时间]: 2024-03-19 [ 来源]: [ 阅读次数]:

又是一年春光好,“植”此青绿正当时。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响应绿色司法的号召,以实际行动共筑青山绿水,助力绿色生态发展,3月12日上午,福州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与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社团党支部联合福建高院、福州中院、闽侯法院、闽侯林业局以及闽江学院等单位共同开展“法官林共植新绿,院校地齐谱新篇”2024义务植树活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李国洪、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俊法官、闽侯县人民法院林秀榕院长、许伟功副院长、林孔亮副院长、闽侯县林业局余颖局长及法院干警、林业局志愿者,福州大学法学院蒋凌申老师、陈俊秀老师以及12名福州大学法学院学子齐聚法官林基地,共同参与植树活动。

法学院师生与省高院、市中院、县法院、林业局等单位参与人员合影

早春三月,风和日暖,大家三五成组,互相配合、挥锹挖坑、扶苗培土,在连绵的丘陵地带上成功栽下150多棵福建山樱树和桂花树苗。众人的汗水浇灌出一片崭新的绿色天地,一株株树苗疏密有致地挺立在春风中,焕发出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我院师生与法官合作植树

植树活动结束后,闽侯法院生态庭负责人张海风法官在生态司法保护宣教基地开展“植树造林添新绿,齐心协力护生态”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森林资源保护、水土流失防治等内容向我院学子介绍了闽侯侯官综合性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及闽侯法官林的建设历程,充分展现当地生态法治建设的丰富经验与显著成果。张法官还提出了对闽侯未来生态治理的展望,鼓励同学们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关注生态法治建设,成长为担当建设美丽中国重任的新时代青年。


闽侯法院生态庭负责人张海风向志愿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一直以来,福州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奋力笃行,不断加强学科建设,致力于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学术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建言资政、贡献力量。未来,福州大学法学院将继续携手各方力量,通过法治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纵深发展,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贡献“法”的智慧和“绿”的力量。



法学院学子植树风采

本次义务植树,不仅提升了师生们的生态文明意识,更增强了保护生态平衡和绿化家园的社会责任感。同时,本次活动也充分展现了福大学子互帮互助的团结协作精神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以实际行动为生态文明“植”入法治力量。高校与法院形成生态合力,共同打赢绿色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草木蔓发,春山可望,愿有绿相依,未来可期!


文案:福州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

图片:闽侯法院公众号 戴瑛素

核稿:李丹红 陈俊秀 谢武

编辑:高睿敏 黄婧涵

责编:王家庶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