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福建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召开,会议通报了2023年年会征文评选情况,并举行了颁奖仪式。福州大学法学院共11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4篇。
一等奖
《轻罪治理背景下政务处分中刑罚附随后果条款之限缩》
福州大学法学院 郑 慧
福州铁路运输法院 董文博
《轻罪治理背景下但书出罪条款的激活:体系定位与规范适用》
福州大学法学院 余惠芳
二等奖
《我国轻罪治理模式之罪刑图谱、理性反思及其体系调适》
福州大学法学院 岳美莲
《轻罪治理背景下抽象危险犯的分层:必要、可能及其路径》
福州大学法学院 林鸿珠
《性欺骗之刑事可罚性——论增设欺骗发生性行为罪》
福州大学法学院 林雅洁
三等奖
《刑事一体化视野下犯罪分层的模式选择及路径建构》
福州大学法学院 章亮亮
《轻罪治理背景下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
福州大学法学院 吴雨柔
优秀奖
《轻微罪附条件前科消灭制度之建构:以危险驾驶罪为切入点》
福州大学法学院 沈君燕
《轻罪治理视野下土地犯罪刑法规制的应然路径》
福州大学法学院 黄扬扬
《微罪前科封存制度之建构:从危险驾驶罪的视角》
福州大学法学院 柯英杰
《智能算法背景下高频交易操纵市场犯罪的规制进路》
福州大学法学院 毛越煊
近年来,我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提升师生学术素养,在全国、全省的学术征文比赛中不断取得优秀成果。接下来,我院将继续重视法学学术素养教育,促进法学学科和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法治现代化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文案:庄艺暄
编辑:黄安仪 周奕焱
核稿:景琦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