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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与发起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

[ 发布时间]: 2023-09-15 [ 来源]: [ 阅读次数]:

9月12日,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成立大会在南平建阳召开。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明义,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副主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淑新,南平市委书记袁超洪,南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等出席会议并致辞。福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主持会议。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教授、郑艺群副教授、鄢德奎副教授、陈宇老师等作为院校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杜群教授、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超教授作为专家学者代表,与来自青海、西藏、四川、陕西、甘肃、吉林、黑龙江、海南、福建、江西等省、自治区10家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辖区中基层法院,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全国、福建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道参加了本次会议。

院长(左一)在签约仪式上签字

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统筹指导下,以域内分布有国家公园或集中管辖审理涉国家公园环境资源案件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为主体,由具有国家公园保护、管理、研究等职能的组织或机构参与的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同体。福州大学法学院与福建、江西、青海、西藏、四川、陕西、甘肃、黑龙江、吉林、海南省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及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道作为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的总发起单位。目前,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的成员单位包括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等五家国家公园所在地的10家高级人民法院、23家中级人民法院、45家基层人民法院以及福州大学法学院。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经过广泛、深入的讨论,首批国家公园所在地的10家高级人民法院、南平中院、福州大学法学院共同签署了《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宣告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成立,并一致通过《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章程》。协作联盟成立以后,将着力构建信息联通、机制联建、品牌联创、业务联学、纠纷联调、工作联动体系,综合运用生态环境保护禁止令、预防性公益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等方式,推动国家公园统一管理、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

核稿:鄢德奎

编辑:叶秋雪 周奕焱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