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在全省首创推出“背包法庭”工作模式,法官们背着背包深入景区、林区、社区和田间、地头,开始巡回审判、多元调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活动,深受基层群众欢迎。7月26日,福州大学“红色足迹筑牢青年之志,法治建设护航生态文明”实践队与福州大学法学院“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的同学一道前往金湖法庭、泰宁县人民法院交流学习“背包法庭”的运行机制。
背包法庭,顾名思义,一个背起背包、说走就走的法庭,把庭审现场搬进了泰宁县大大小小的村里,给村民们上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在金湖法庭,泰宁县人民法院的张志明院长详细为同学们介绍了“背包法庭”这一模式。
泰宁县人民法院张志明院长为同学们介绍“背包法庭”
深化巡回审判,减轻群众诉累
“哪里有纠纷,背包法庭就到哪里”,2019年以来,金湖法庭采取“背包法庭”工作模式,深入辖区8个乡镇,97个行政村开展巡回审判案件653件,因具备以下三方面优势和特色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便民法庭”。
一是,开展就地审判。针对当地多发易发且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深入案发地现场开庭审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较好地解决了基层群众打官司交通不便的难题。
二是,健全服务网络。以金湖法庭为中心,设立了5个背包法庭服务站、6个法官工作室和2个巡回审判点,依托“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返回审判点”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打造“半小时司法服务圈”。
三是,提高办案效率。针对旅游纠纷的涉农案件金额小,突发性小、时效性高的特点,法庭设计了表格式的诉状,推行要素式案件审理和令状式裁判,采取简便易行的办案方式,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2019年以来,法庭简易程序适用率85%,平均审理周期仅28天。
实践队员们在翻看金湖法庭宣传手册
加强多元调解,维护和谐稳定
金湖法庭通过加强联动调解、开展特邀调解、创新调解方法等方式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力争将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2019年以来,法庭诉前调解纠纷261件,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撤诉70.25%,比全院高出3.68个百分点,无一改判和信访。
在加强联动调解方面,泰宁县人民法院与乡镇司法所、旅游公司、大金湖景区民宿、游船、渔业三大协会建立旅游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2019年以来,合理调解旅游纠纷19件。与县交通局建立海事行政与生态审判“六个协同”机制,挂牌成立水上巡回法庭和海事调解室,诉前协同化解生态环境纠纷15件。
在开展特邀调解方面,在矛盾纠纷多发地的村委会挂牌成立“特邀调解员工作室”,聘任社会威望较高的“五老”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协助法庭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增强群众对处理结果的理解和认同。
在创新调解方法方面,结合“明礼、笃行、鼎新”的“状元文化”,推出“四心四步”的“状元调解工作法”,2019年以来,运用该方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75件。
实践队师生观看“背包法庭”自制宣传片
参与基层治理、助推乡村振兴
法庭按照“诉内抓办案、诉外抓服务、常态抓普法”的工作思路,拓展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辖区的社会治理工作,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
加强普法宣传。利用圩日携带宣传展板和挂图,深入乡镇开展民法典、反电信诈骗、禁止盗伐树木、打击危害野生动植物等主题的法治宣传。与县文化局签订共建协议,利用电影放映“文化下乡”的机会,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宣传实效。2019年以来,开展法治宣教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
助力农村整治。协助乡镇开展牛羊放养、石材厂采矿、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根除旧俗陋习,树立文明乡风。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泰宁的111个行政村中,已有78个行政村将“环境保护”写进村规民约。
提供司法服务。针对泰宁在外务工、承包食堂的人员较多的情况,法庭利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务工人员返乡的时机,走村入户提供法律服务,并帮助协调处理异地纠纷。
金湖法院总结拓展提升“背包法庭”的工作经验向全院推广,推行“一庭室一背包”“一法官一片区”,将巡回审判的服务范围由农村向社区、企业、学校、军营、单位、家庭延伸,主动将法律服务下沉一线,实现全院参与、全员行动、全域覆盖。建立绩效考评正向激的和考核奖惩机制,制定“背包法庭”司法服务工作手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提升司法公信力。2022年,泰宁县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5.72个百分点,群众对法庭的执法工作满意旅保持在90%以上。
纠纷发生在哪里,法庭就背背到哪里,有纠纷找背包法庭。“背包法庭”模式打造了“一背就走,一呼即应,一调事了,一案人和”的定纷止争机制,真真正正为民众办实事,让“新时代的枫桥经验”走入实践,让“有特色、接地气的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民心。“背包法庭”将司法、执法与泰宁县的实际情况深度结合,在阐明法理的同时兼顾地方人情,联合当地司法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一同拉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感。深入泰宁县村落里的阡陌,他们的案件调解工作也变得更加顺利了,很多看似难以化解的矛盾在拉家常的过程中得到了化解。从无到有,从有到优,背包法官们的脚步也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而越走越远,如今无论是在乡间田野还是小巷街头,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经过张志明院长的详细讲解以及在金湖法庭里的现场观摩,同学们对于“背包法庭”的起源、机制以及能效都有了具体而深刻的了解。“背包法庭”本为解决景区附近大量的旅游纠纷、减轻旅客来往负担而设立的便捷模式,后经过优化被广泛运用到泰宁县的司法实践中。该举措的起源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法治密切关联,“背包法庭”作为将理论和实践结合的生动范例,无疑为同学们的理论学习浇筑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文案:黄佳璇 余雅楠
图片:江奕慧
核稿:鄢德奎 谢武
编辑:王粤瑶 王家庶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