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序轮替,泰宁县人民法院从1953年创立至今,已经走过了七十年头。七十年来,泰宁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着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秉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团结奋进。7月26日,福州大学“红色足迹筑牢青年之志,法治建设护航生态文明”实践队与福州大学法学院“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的同学们一道在泰宁县人民法院张志明院长的带领下,前往泰宁县人民法院参观其一楼展厅以及院史展览馆。

参观泰宁法院院史展览馆
走进泰宁法院,了解发展历史
春生秋长,斗转星移。随着同学们的步伐不断深入,泰宁县人民法院的历史也逐渐清晰。在法院的二楼展厅里,泰宁县人民法院的院史依照从左到右、从前往后的时间顺序在墙上的海报里清晰排列,同时配以与对应时间节点有关的文件或物件,如不同时期的法官制服、不断变化的法院院徽。张院长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法院的发展历史,并将这历历七十载院史划分成了五个时期,分别为初创时期、特殊军管、恢复重建、改革开放快速发展和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五个时期,先后经历了13任法院院长。

实践队员逐步了解,法院发展历史
从艰难创业到恢复性司法,再到科学审判,泰宁县人民法院花费了巨大的努力。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1953至1966年间泰宁县人民法院除审理案件外,还需要配合地方政府进行“土改”、“三反”、“五反”及贯彻婚姻法等任务,期间严惩了大量的反革命罪犯、恶霸,积极巩固地方人民民主政权,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建设。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泰宁县人民法院受到了“文革”冲击,各项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审判职能由解放军福建省泰宁县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小组或由地方革委会“人民保卫组”代为行使。1972年10月,泰宁县人民法院才恢复重建,审判工作逐步得到恢复并进入正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泰宁县人民法院审判事业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品牌建设等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0年以来,泰宁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突出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审判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泰宁和法治泰宁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近些年来,泰宁县人民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正高效审判,深化智慧法院和两个 “一站式” 建设,审判质效连续多年居全市法院前列。发挥法治教育功能,共同推进全社会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为泰宁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介绍院史期间,张院长还为我们播放了短片——《妈妈的书包》,以此短片为我们介绍里泰宁县人民法院守正创新的最新成果“背包法庭”,让同学们更为直观地了解和体悟泰宁县人民法院的持续发展与坚持创新。

泰宁法院人民法官之歌
上下同欲者胜,风雨共舟者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同学们深刻感受到:每一代泰宁法院人都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恪守“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为推进泰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泰宁篇章,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理论经验分享,实现共同进步
参观结束后,泰宁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与金湖法庭、环境生态审判庭干警与赴泰宁调研的福州大学法学院“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的师生开展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座谈会。

学院老师同法院工作人员展开座谈
泰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明首先介绍了泰宁法院相关服务内容和队伍建设情况,通过数据对比凸显近年来泰宁法院在助力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工作质量、创新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巨大进步,张志明院长希望福州大学法学院能同泰宁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扩大业务交流和调研合作,将两家在理论研究方面的人才优势与审判执法办案中的实践体验相融合,共同完成对于在审判案件中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通过法律讲座、案件调研、指导论文写作等方式提升法院干警的素质能力,把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在一起。泰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吉星针对泰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创新生态司法机制等情况进行了介绍。除此之外,李吉星副院长还重点介绍了泰宁法院有关优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创新工作,泰宁法院依托泰宁县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这一优势,加强生态司法队伍建设,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在全省首推文化遗产保护的协同机制,首批聘任了六位文化遗产专家,深入探索文化遗产多元化保护,为同学们研学提供了宝贵的司法创新实践案例。

实践队员聆听座谈分析
接着,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谢武介绍了法学院的基本情况,鄢德奎老师介绍了“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的设立初衷、工作开展与下一步打算,参加座谈的蒋凌申老师、郑艺群老师、陈胜老师相继作了发言。在随后的座谈会中,出席的干警们同福州大学法学院的老师开展了踊跃的交流,干警们对自己日常工作中的经验进行分享,站在第一人称的视角详谈了福州大学法学院同泰宁县人民法院这十几年共建过程的切身感受,期望双方的合作可以更上一层楼。

实践队代表吴铮同学发言
在座谈会最后,福州大学法学院“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学生代表吴铮就这期间的实践调研作出了收获分享。吴铮表示,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调研,深刻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无价之宝”的发展理念,将生态法治保护的理念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全过程、各方面,了解到背包法庭这样新起点工作模式,为思维创新开辟了一条新道路,是一次宝贵的实践调研经历。
文案:黄佳璇 何弘正
图片:江奕慧
核稿:鄢德奎 谢武
编辑:张珊莉 王家庶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