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东南法学名家讲坛之“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之间——法律的适用与解释方法”于我院233会议室成功举行。我院黄源盛教授担任讲座主讲人,我院段晓彦教授担任主持人,我院部分教师及本科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黄源盛教授以“法学是什么”为设问话题切入,引出法学是一门“以法律为探讨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进而以三个案例的导入,强调法学应该具有人文温度,点明法律解释的重要性。
在讲座的主体部分,黄源盛教授聚焦于必要性、方法论、影响因素三个层面,诠释了法律解释于法学领域的地位。关于必要性,黄老师指出法律语言是“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的学问。从外国法继受、法律用语专业化程度高、社会变迁三个因素点明了法律解释之必然性,并提醒同学们“法条有限,人事无穷”,要通过解释展现法律的人文情怀。对于方法论,他认为法律解释要善于联系到立法者“立法之时”与“当今想法”的对比,从时间、空间、事实三个维度对其运用,关于影响因素层面,黄老师分别从“人文因素”与“社会因素”两个方面介绍,启发同学们思考案件判决中对于价值观选择、政策实施等的事实考量。
讲座结尾,黄源盛教授提出了对“解释与类推”区别之思考,以“于欢案”为例,阐述案件事实中法律解释尤其是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之间的模糊界限,结合示意图,最终直观展现了扩张解释与类推适用本质上的差异性,令人深思。
最后,段晓彦教授对于此次讲座进行了简要总结,告知同学们要扩宽对于法律认知的格局,不应当作机械的法条主义者,而应感悟法之温度,启迪人生智慧,最终成为有智慧、有高度、有温度的法律人。
本次讲座,黄源盛教授以生动的语言、严谨的逻辑、真实丰富的人生经历,不仅促进了同学们对于法律解释的理解,而且进行了法律智慧、高尚人格的启迪与涵养,意味深长,引人思考。
文案:徐诗琪
图片:徐绍蓉
核稿:方雪昀 施仲杨 段晓彦
编辑:叶秋雪 王家庶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