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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为楷模,志愿有我|法学院三月雷锋月活动总结

[ 发布时间]: 2023-04-13 [ 来源]: [ 阅读次数]:

“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为人民服务中去”

他将青春献给人民,谱写一生志愿赞歌;

他将玫瑰无私给予,留予人间无限芬芳;

他将迷途灯塔点亮,指引青年前进方向。

他,是我们敬之爱之的雷锋同志,

我们将万物回春的三月定为雷锋月。

在这一月里,我们以雷锋同志为楷模,

让青春的色彩在一次次志愿服务中绚烂!


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深入贯彻“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增强学生们的志愿者服务意识,我院在三月雷锋月展开了一系列志愿活动,现对雷锋月志愿活动做出如下总结:

一、义务植树志愿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助力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践行并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3月10日上午,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和闽侯县林业局等单位,共同前往闽侯县森林生态综合实践基地开展“暖春栽下希望树,携手共植法官林”2023义务植树活动。福州大学法学院郑颖老师,陈俊秀老师,丁凤玲老师以及11名福州大学法学院学生参与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让师生们亲自参与植树造林相关活动,亲身体验劳动的乐趣,激发热爱生活、热爱自然家园的情感,充分展现福大学子的优良风采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营造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利剑斩“污”,鼎力护“绿”,高校与法院形成生态合力,共同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养一方水土,建时代新功!


二、环保登山志愿活动

3月11日下午,福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成员们提着扫帚、畚斗等清扫工具来到福州大学长湾山开展“绿色大地”环保登山志愿活动,在徒步登山的同时对景区内的垃圾进行清扫。成员们在路边、草地上清理出了塑料袋、水瓶、纸屑等垃圾,同时,为方便其他游客行走,成员们还将登山主路的落叶扫至两旁。

本次环保登山活动不仅能让同学们走进大自然,强身健体,并且能够培养同学们关注自然、爱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志愿服务意识,为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世界贡献属于自己的力量。


三、315校园普法志愿活动

2023年3月12日,由共青团福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主办,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系列普法活动在福州大学铜盘校区如期举行,福州大学在校师生、法律援助中心部员参与了本次活动。

活动紧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题,以线下设点宣传的方式,采用创意拼贴诗、法律灯谜答题、宣发手册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与此同时,活动紧扣“三·一五”时事热点,将法条与实际相联系,创作法条拼贴诗,拉近法律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并模拟了不同的消费场景,让参与者身临其境地做出判断与选择,实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活动搭建了一个与他院学子交流的平台,能有效促进多院交流,推动院系共建。最后,活动有益于我院学生巩固专业知识,将理论学习付诸实践,提升个人的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

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拉近了法律与同学们的距离,有利于进一步广泛传播法治观念,展了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推动我校学子综合素质的提升,为我校法治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3·15普法支教志愿活动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福州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携手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前往齐安小学开展“学习法治精神,保障消费安全”普法课堂志愿活动。在课堂中,同学们以案说法,让他们意识到消费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性以及学习面对权利被侵害时可以采取的法律手段,提高法律意识,培养小朋友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在本次活动中同学们赓续雷锋精神,深入小学课堂,结合专业特色,依托学科优势助力志愿服务,以乐教促善学,体验志愿活动传授知识、服务人民的独特魅力。



图文:福州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

核稿:黄佳源 段炼

编辑:吴铮 王家庶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