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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课堂教学”(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曾凤法官入校开展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实务讲座

[ 发布时间]: 2023-04-06 [ 来源]: [ 阅读次数]: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精神,福州大学法学院借助“嵌入式课堂教学”组织形式,邀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曾凤法官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在法学院232会议室开展“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实务分析”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蒋凌申副教授主持。

曾凤法官现任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一级法官,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参与苹果、宁德时代等要案审理,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曾凤法官以“知识产权进校园”的嵌入式课堂为契机,与法学院研究生分享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实务审判经验,激发同学们极大的学习热情。


讲座中,曾凤法官首先介绍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基本情况。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2017年正式挂牌成立,采用“三合一”审判机制,承办了许多具有国内甚至国际影响力的案件,如美国高通公司诉苹果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曾凤法官对实践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与行政常见罪名进行介绍,以案例分析的方式介绍了知产民事审判中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曾凤法官提出,著作权项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功能在于阻止他人未经许可将作品置于信息网络。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有两要件,一是未经许可将作品上传到信息网络中,二是他人可以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作品。曾法官以摄影作品侵权、美术作品侵权与视频作品侵权三个案例,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客体、侵权行为认定方式、赔偿数额的确定进行分析与阐述,提出以销售为目的展示产品图片的行为可能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发行权的双重侵害,同时明确著作权授权许可时应明确许可范畴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曾凤法官表示,期待具备司法审判热情与信念的同学,加入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来。

蒋凌申副教授在讲座结尾提出,曾凤法官结合当前司法裁判现状,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形式、维权现状、判赔尺度等作出全景式分析。本次讲座作为“嵌入型课堂”的一部分,有效地将实务经验引入到理论教学中,利于推动法学院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互动。


文案:方雪昀

图片:叶坤贤

核稿:黄佳源 廖丽环

编辑:王粤瑶 王家庶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