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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春栽下希望树,携手共植法官林”|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福建高院、闽侯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 发布时间]: 2023-03-16 [ 来源]: [ 阅读次数]:

冬去春来万物生,正是一年添绿时。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3月10日上午,福州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与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社团党支部联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和闽侯县林业局等单位,共同前往闽侯县森林生态综合实践基地开展“暖春栽下希望树,携手共植法官林”2023义务植树活动。福州大学法学院郑颖老师,陈俊秀老师,丁凤玲老师以及11名福州大学法学院学生参与本次活动。



活动伊始,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王江凌,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李国洪,台办副主任董琦,生态庭三级高级法官林锦斌等人以及闽侯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文霖,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生态综合庭庭长林孔亮,闽侯县林业局局长任永青,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社团党支部书记陈俊秀老师共同为“生态司法保护宣教基地”揭牌。该基地旨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探索“理念传播、法治教育、研学体验”的生态司法教育模式,开展植树造林异地修复、典型案例宣传教育、生态巡回审判、生态研学教育实践等活动。

春风吐绿,草木初萌。揭牌仪式后,我院师生与法院干警们共同在法官林基地进行植树活动。挥锹铲土、扶苗填坑、夯土浇水,一派热火朝天的劳动景象。经过一上午的努力,200多棵黄金桂花树、福建山樱花、果树迎风挺立,错落有致,为法官林基地增添了勃勃生机。将一棵棵树苗植入土中的同时,也将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植入心中。把春天种进每一个明天,为春天增添新绿,为明天携来希冀。





法院干警和学生志愿者们以植树节为契机,进行保护环境法治宣传,发放生态普法宣传手册,进一步发挥了基地宣传生态司法理论和法治教育的功能。闽侯县人民法院生态庭的法官以案释法,讲解了滥伐林木、放火烧山等生态领域的典型案例和法律规定。同学们认真聆听,了解公益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在汲取知识的过程中培养生态法治思维,为成为专业的法律人才积蓄力量。



福州大学法学院与闽侯县人民法院地域相近,人缘相亲,有着良好的合作共建基础。福州大学法学院不断加强学科建设与发展,致力于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学术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建言资政,提供智力支撑。今后双方将加强合作,建设常态化联系机制,在推进司法改革、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提高法学研究水平、繁荣法学教育与司法审判事业上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本次活动通过让师生们亲自参与植树造林相关活动,亲身体验劳动的乐趣,激发热爱生活、热爱自然家园的情感,充分展现福大学子的优良风采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营造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利剑斩“污”,鼎力护“绿”,高校与法院形成生态合力,共同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养一方水土,建时代新功!




文案:张晋

图片:陈博

核稿:黄佳源 陈俊秀

编辑:黄婧涵 王家庶

责编:陈荟芳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